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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司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6    点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请组织相关负责人对依托本学院(系、部)、本单位建设和管理的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隶属的校级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名单见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1.请组织各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对本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如实填报《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3);

2.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各学院统一填报《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4),并于2017年10月24日下午5点之前,将附件4和整改方案报送科研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蔡惠,电话:8058992,邮箱:kycchh@126.com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附件2.伟德国际1946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研实验室名单

附件3.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

附件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