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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秦皇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委托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及签订合同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6    点击:

各相关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社科联下发的《关于公布2017年度委托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二级单位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任务合同书(见附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项目任务合同书的各项内容,其中预期完成任务目标要具有可考核性,结题验收指标要严格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秦皇岛市社科联委托课题的通知》(科研公告2016.12.30发布)相关条款详细准确填写。项目执行期(自立项之日算起8个月)结束后无故不能完成结题验收指标者,学校三年内将不再予以项目负责人任何校内经费资助。

2. 项目资助经费为校拨本年度额度经费,要求于本年度10月底前全部支出,届时未支出者由学校统筹;经费预算要合理合规,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 项目任务合同书一式三份(科研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各一份),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4月24日下午4:00前由项目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kfq_kyc@163.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项目。

联系人:王大江 电话:8076155

附件:关于公布2017年度委托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秦皇岛市社科联委托课题任务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