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科研工作

网站首页 >> 教学科研 >> 科研工作 >> 正文

关于推荐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4    点击: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附件1)和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协会要求,现面向全校组织推荐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和科学道德,在思想政治、党风廉政、道德品行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2.科技工作者或集体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科技工作者授予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其中成绩显著、堪称楷模的授予全国创新争先奖章;集体授予全国创新争先奖牌。

(1)科研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

(2)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并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

上述成绩应当主要在国内做出并于近五年内完成或显示影响。

3.全国创新争先奖章、奖状授予一线科技工作者;全国创新争先奖牌授予规模适中、能够发挥引领作用的集体。

4.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获奖集体其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集体领衔专家必须为中国籍。

二、推荐程序:

1.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按《通知》要求和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党办字〔2016〕23号,详见校园网“公文管理——党办字”)中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推荐候选对象,并以推荐函的形式上报科研处。

2.根据秦皇岛市科协要求,学校将择优向秦皇岛市科协推荐的候选对象名额为:奖章候选人1名、奖状候选人2名、奖牌候选集体1个,各二级单位推荐名额应小于等于学校推荐名额。

三、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由候选对象填报《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一式20份,其中原件3份,复印件17份;附件2)和《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奖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kycchh@126.com。

2.各学院推荐函签字盖章后,与候选对象材料统一上报科研处科技推广科。

3.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周一)上午10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058992 联系人:蔡惠

附件:

附件1.省科协关于推荐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附件2.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

附件3.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奖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