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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厅201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0    点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鉴定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度我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指导帮助课题负责人认真做好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鉴定的准备工作,于今年5月15日前,将《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鉴定申请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研究任务书》各一式8份及电子版和最终研究成果7套报送科研处。

二、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最终成果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且研究成果均须标注“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课题立项编号。

1.正式出版高水平著作1部以上。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应用研究类课题需提交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一份,并得到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三、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可延期并申请二次鉴定。二次鉴定仍不合格按撤销项目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其首席专家不得再次申报省教育厅重大项目。

四、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在研期间,至少提交两篇3000字左右反映最新研究成果的《成果要报》(含电子版),省教育厅将根据成果情况呈送省委、省政府领导或相关决策部门。

联系人 王大江 8076155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