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河北省山区创业奖的通知》(冀科山函〔2017〕1号),2017年度河北省山区创业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按文件要求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我省山区开发中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山区发展战略、政策等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项目。
2.长期在我省山区从事经济技术开发工作,对山区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规定
1.推荐的项目为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要求整体技术必须应用两年以上,技术稳定可靠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需提供本项目整体技术已应用两年以上的佐证材料。
2.在填写“河北省山区创业奖推荐书”中,严格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涉及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推广、产生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必须提供由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评价证明(如:评价、鉴定、验收、评审、论证、检测报告等方面的原始证明材料)。
3.申报项目中涉及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政策、法规等,必须作为附件报送。
4.已获得或同年已申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河北省社会科学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等省部级奖励的项目,以及已获得或同年已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同一项目不得在两个以上推荐单位重复推荐,查实后取消年度参评资格。
5.凡当年申报山区创业奖项目的主研人不能申报个人突出贡献奖。
6.个人突出贡献奖的被推荐人必须在山区累计工作10年以上。各推荐单位最多推荐3人申报个人突出贡献奖。
三、申报方法
1.申请人员登录网址:
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http:// www.hebstd.gov.cn),在首页的左下角“业务大厅”,进入“《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励项目推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和《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手册》)。或直接登录《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励项目推荐管理系统》网站(http://110.249.219.217:8080/xmsb_sq)。
2.各申报人员进入申报网站,在“用户类型”栏目选择“完成单位/完成人”,利用推荐单位提供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申报网站,严格按照推荐手册要求进行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利用“上传”功能将网络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有关推荐单位。
四、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部分。应确保推荐书的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将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
2.各申报人员负责将书面推荐书全红章1套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
3.推荐书的书面材料(主件及附件),一律用线绳装订,不另加封面;书面材料要求编写页码,自推荐书首页开始编写至推荐材料尾页,在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录。
4.推荐项目申报人与项目主研人不一致的要让原项目前十位主研人签字同意变更证明。
5.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
6.由同级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出具今年未申报省科技进步奖和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证明,否则不予受理。该证明填写在形式审查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中。
五、申报时间节点
1.预申报:因申报指标一旦生成不可撤销,请确定申报的老师于4月11日前将《山区创业奖申报调查表》《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山区创业奖项目简介》发送tiefenghu@126.com邮箱,以便汇总后向推荐单位申请登录口令。
2.正式申报:请将电子版材料于2017年5月5日前进行网上提交,待推荐单位完成推荐后打印书面申报材料,并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
3.预申报和正式申报时间节点逾期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铁锋 联系电话:8058992
科技师院科研工作QQ群:372272278(欢迎加入)
技术支持:018731138396
附件:山区创业奖申报调查表
山区创业奖申报相关附件
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山区创业奖项目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