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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放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8    点击: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校园治安安全管理规定》(校安字〔2018〕1号)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攻坚行动方案》(校安字〔2018〕5号)的要求,为有效预防“五一”放假期间安全事故,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科研实验室“五一”假期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排除隐患,要求排查无死角,全覆盖。

2.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措施。加强门窗检修和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到人,确保不发生事故。

3.切实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实行“专人专柜”管理,责任到人,严禁将化学药品及其它有毒物品带出室外。做好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及其附属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存放与使用。

4.排查结束后,对于排查出的事项,各学院要立即进行整改;属于维修维护问题的,直接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维护。

5.做好安全事故紧急预案工作。